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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 1101)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报名网上确认的通知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2021-10-29 08:5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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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采取网上确认报考信息的方式,信息平台为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一、 参加北京大学考点网上确认的考生范围

在中国研招网报名时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代码 1101)的如下考生:

(1) 报考北京大学的京内高校应届毕业生;

(2) 报考北京大学,且具有北京户籍或 2021 年在京连续缴纳 6 个月

(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 的非应届毕业生;

(3) 报考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的考生;

(4) 报考北京大学“强军计划”的考生;

(5)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中选择了北京大学考点的北京大学应届毕业生(不能选择北京大学报考点的三类考生除外,详见北京大学报考点网报公告)。

注意:报考北京大学的其他考生,请按照本人网报所选择考点的具体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

二、网上确认网址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采取网上确认报考信息的方式,信息平台为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简称北大研招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三、网上确认时间

开始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 日 10:00,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5 日 16:00。

请选择北京大学考点的考生务必于上述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操作,逾期未完成网上确认的,报名无效。

四、网上确认操作步骤

(1)登录系统绑定账号

考生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模块注册用户;登录后选择【硕士研究生】,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和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生成的报名号进行账号绑定。

(2)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应为浅色背景的本人近期(6 个月内)正面免冠大头照(竖版,证件照式样),JPG 格式,图像清晰,层次丰富,无明显畸变,发髻不得遮挡面部,不得佩戴深色镜片,文件大小不超过 100KB。

(3) 上传户籍或社保证明

非应届毕业生须在网上确认截止前上传以下材料之一:

①本市户籍考生需上传本人的北京市户口簿电子版(JPG 或 PDF 格式, 同时上传户口首页和本人信息页,请合并为一个文件上传);

②非本市户籍考生需上传本人 2021 年连续 6 个月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均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电子版(需有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章)。北京市户籍人员无需上传此项材料。

注意:我校将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户籍及社保材料等进行审核,逾期未上传或虽已上传但未通过审核的考生,网上确认未完成,不得在北京大学考点参加考试。

(4) 提交学历学籍相关证明材料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首页的“通知公告”栏的《北京大学(10001)2022 年关于应试硕士生核对(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项的公告》中考生可按报名号查询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查到本人报名号,须在2020 年 11 月 5 日 16:00 前将认证报告等材料(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的考生, 网报应填写更改后的姓名或身份证号,同时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电子扫描件(以报名号+姓名+材料名称命名)邮件发送至研招办 xjxlrz@pku.edu.cn 信箱。因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含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导致不能完成网上确认,以及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网上确认

考生完成以上步骤后,再次核对并确认如下信息:

① 网报信息正确;

② 缴费状况为“已交费”;

③ 上传照片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

④ 学历(学籍)校验审核结论为“校验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须按照第四条提供证明材料,方可进行网上确认;

⑤ 北京户籍或北京社保记录“审核通过”。

以上各项内容均无误者,点击“确认信息”进行网上确认。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或未点击“确认信息”,则报名程序未完成,报名无效,不予准考,相关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五、其他重要提示

(1) 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政策要求的报考条件,以及北京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限定的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凡提交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者,无法在北京大学报考点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网上确认期间,没有补报名,无法为考生修改报考信息, 考生报考信息中的考试方式、报考点、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等所有信息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网上报名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我校不设现场确认,不受理补交报名费。

(3) 凡不符合选择北京大学考点条件的考生(包括但不限于京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无法提供有效北京社保记录或北京户籍证明的非应届毕业生),选择北京大学考点无效,不予准考。

(4) 根据中央军委相关文件规定:除“强军计划”外,原则上不再安排在职干部到地方高校和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未选择强军计划的现役军人不符合报考条件,不予准考。

(5) 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相关专业的考生若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就业”, 须在 11 月 3 日 16:00 前将情况说明发邮件至xjxlrz@pku.edu.cn,邮件标题须为“报名号+申请修改报考类别”, 具体情况说明中应包含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并明确 个人报考类别填报错误,特申请修改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等字样, 邮件收到后由研招办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申请修改报考类别的邮件,

无法网上确认,不予准考,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来源: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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